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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RizOn iS AlWayS ThErE.BriNg Me ThaT hOriZ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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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8

我喜欢

 
 
    其实,女人一生之中,真的没有太多太大的欲望。她只希望拥有一个完整的男人,并且被那个男人完整地拥有;

    我喜欢,被所爱的男人紧紧拥在怀里,无需多言,坚实的胸膛传来的爱意已满满于心;

    我喜欢,凝望所爱男人的眼,细数他眼中的我的眼中的他,来来回回有几个;

    我喜欢,斜靠在所爱男人的肩,那个恰好的颈窝,刚好放下我这颗大脑袋;

    我喜欢,紧紧挽着所爱男人的臂,像个树袋熊吊在他的右边,让他带着我买冰淇淋吃;

    虽然我的相貌不是最漂亮的,身材不是最好的,但每次问到所爱男人的时候,哪怕当时篷头垢面,他总能找出一个优点来赞赏我,比如说,你的脚很干净;

    虽然我的心思太过细腻,往往将简单的事想复杂,但每次泪流满面的时候,这个所爱的男人总是可以一点一点熄灭我心中焦躁的火焰,然后狠狠地给我一个吻;

    虽然我不承认,可实际上我总是很笨的,理解事务的能力差别人半拍,我总会希望所爱的男人可以耐心地听完我摇头晃脑的谬论而不会说我傻乎乎的;

    我喜欢的事,是否太过完美?

    我喜欢的人,是否这世间没有?
December 19

钗头凤

     忆儿时竹马青梅
     老妪皱眉
     棒打鸳鸯飞
     五十年生死
     泪已成诗,诗已成灰
 
     聪明的人肯定已经知道我在说唐婉和陆游了,两个惨兮兮的家伙。
 
     陆游二十岁娶了他表妹唐婉,两人情投意合,才子佳人。直到一天。
     陆游的妈妈跟唐婉说:“小唐,你跟我们陆游不能再在一起了哈,晓得为啥子不?因为你们太相爱了,爱得太专心了,你知道不知道我的儿除了爱你他还要考试,他还有工作还有事业,我不能让你把他耽误了!休书改天寄到,我反正已经做了决定,只是通知你一下,现在这个时代又不用双方签字盖章的!”
    把唐婉整得一愣一愣的,她不懂,为什么相爱也会是一种罪名!
 
    此外,她妈想踹她的原因除了考试还有一个,因为你是女人,你们是女人,女人之间是微妙的,有可能他妈妈看到你们天天在一起粘到,相当之不爽,简单点就是说她吃你醋了,女人动什么别让她动感情。吃什么别让她吃醋,否则后果相当非常以及十分得严重!
 
    看嘛,这下子切抓蝴蝶嘛对诗嘛,遭耍脱了三!
 
    女子无才便是德,不仅仅是以前,现在都有这种思想,倒不是教条,而是一些自然本性决定的!
    逆流而上,快感是一部分,但更多的还是阵痛!
 
    好,我们继续说,那两个离婚以后,小唐嫁给了赵士诚,还算恩恩爱爱的。但是赵士诚估计就是那种柴米油盐的居家男人,唐婉心头还是有点哽到哽到的,说白点她觉得他们两个没的啥子共同语言,找不到感情的契合点了。女人精神层面的东西多了还是很恼火的,特别是那个没有女权主义的时代,任何痛楚只有往心里塞。
 
       就这样子十年过去了,相当之巧两人在绍兴沈圆再次相遇,赵士诚非常知趣地走开,两人是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
       陆游心中极度不爽,相思无奈悲愤怀念全部涌上心头,大笔一挥,在墙上写下一首钗头凤: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悒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唐婉看到着首诗,欲发伤心,也就跟着附了一首: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晚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询问,眼泪装欢。瞒!瞒!瞒!
 
      在写完此词之后,唐婉抑郁成疾,没多久就去世了。
      在南宋的春天,一枝梅花斜在了诗人的眼里,隔着梅花,陆游没能握住风中的一双红酥手,就让她坠了坠了。
 
      有时候你最初得到什么,便会最终失去什么。人生就是在跟别人交换,在与世界周旋。
      一个是林中鸟,一个是原中豹,各有各的版图,只是恰巧相遇而已。
     放弃,也算是一种选择,一种交换,人,就是在一场场选择与交换的抗衡中慢慢成长,慢慢历练成精……
 
      爱能留是福    爱难守该悟
      这一路我走过    甜蜜比苦涩多
      有情时知足    无情时莫哭
      伤心若太多    记住相爱时候……
      你的手    你的手曾那么温柔
      轻拂过    轻拂过我每个轮廓
      无可否认我曾如此快乐    爱过    夫复何求
 
      一支钗头凤,葬送了一个女人的一生。值不得。有些赌可以打,但这个赌,再打都是输……
 
      痛着领悟~
November 05

李安《色·戒》

    “麻将桌上白天也开着强光灯,洗牌的时候一只只钻戒光芒四射……” 

     电影的开头和小说一般无二,甚至连小说的倒叙式结构也被完全复制在电影中。李安在电影中对张爱玲小说原著的复制是如此的细致,以至有太多的场景我们竟然无法用小说以外的语言描述。 
     
     正如李安说的,张爱玲的小说是起点。 


     李安讲色是感性,戒是理性,这话本身就理性了。张爱玲是女人,李安是男人。其实男人看张爱玲和女人看张爱玲是不同的,男人大多看那女人和她带来的万千风情,女人则乐于代入式的透过她那柔软的文字熨烫抚摸自己的内心。李安的《色·戒》便有了不同,让许多属于女人感性的选择有了理性的理由。 

     先说我们关注的情爱表达。男人和女人对其在爱情中的作用便有分歧,至少说的不同。尽管小说里关于易先生和王佳芝的情爱状态也有这样的描述:“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但“在一起”的意思可能包含很多。还有这一段:跟老易在一起那两次总是那么提心吊胆,要处处留神,哪还去问自己觉得怎样,似乎做爱这事于女人不大重要,至少比不了享受六克拉的石头的过程。 
   
     李安在电影中用了大量的影象描述了胆大妄为的情爱,表达的只是小说里五十字不到的性描述。但李安不承认改了张爱玲,只说是藏了,并替我们找了出来:“到男人心里的路通过胃。”“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女人不说,李安说。 

     应该说,对情爱的深度表达对故事是必不可少的,爱情不是单一的石头或者性。拿什么说事在心态,感性或理性,李安或张爱玲,自选。 

     重逢的第一次约会,王佳芝的挑逗结果是,易先生粗暴变态地进入了她的身体,这是一次只能用“强奸”来定性的过程。接下来几次也成了男女之间的情爱战争,从被动到疯狂的主动,女人在身体征服男人的时候,心灵也被男人进入了。“……他比你们还要懂戏假情真这一套。他不但要往我身体里钻,还要像条蛇一样的,往我的心里面越钻越深,我得像奴隶一样的让他进来,只有忠诚的待在这个角色里,我才能够钻到他的心里。” 

     不过,李安的情爱拍得很美且有张力。 

     当然,李安也没忘了石头的事。小说里易先生给王佳芝买钻戒不是策划好的,是答应过顺便买的。电影里成了一次浪漫的心机。易先生把一个信封交给王佳芝,让她交给一家珠宝店的老板,她想了很多可能,试探、揭穿、信任等等,唯一没想到的是一块石头,给她的石头。钻石对女人的意义从来不仅仅是财富! 

     我喜欢电影的处理,因为我相信爱情是渐进的。我从不信瞬间的爱会让人放弃生命,或是我理性,或是我无缘。所以我相信王佳芝有很多理由,性、关怀、眼泪,在刺杀之前。 

     我相信王佳芝的选择,因为我接受李安给的理由。最重要的一段,王佳芝在艺妓馆给易先生唱歌。一首《天涯歌女》唱足三段。女人因为恋爱才会给男人单独唱歌,男人因为信任才会在女人面前流泪。谁都不是一天,也不是那一刻才爱上的。爱让女人愿作男人的娼妓,男人在懂得自己的女人面前软弱。自此,他们之间有了不同。 

     其实李安还给了更多小说里没有的理由。比如,王佳芝父亲举家迁居英国却将她留在国内,一个被放弃的女人不愿成为生活的配角,哪怕生活只是一场戏,也不管戏的结局是悲剧甚至死亡。面对懦弱的将她推给梁润生的男人,被放弃的她更珍惜关怀,哪怕来自敌人,她竟然导演了生活,让一人生,让数人死。有多深的爱就有多深的残酷,死的一刻,悔么? 

     女人总是自认为应允的一刻才有爱情,从不记得爱在内心滋长的时日。没藏的也被李安找到了。 

     这是一场战役,很难说谁输谁赢。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正是她骨透的清纯套在富太太外表的声色犬马里,才彰显出了某种难以捉摸、让人无法克制的美,连易先生这等老江湖也抵挡不住了。强光灯下闪耀的钻戒竟不敌初来乍到的红唇娇艳。
 
     女人总是生来就多那么一点痴,赢了你,还是输了你?
    
     每当房间里只剩下王佳芝一个人,她就变得空落落,难辩一切了。或者,她是真的慢慢的钻进了他的心里,而自己,也慢慢明白,戏原来不是演给别人,而是作给自己的。麦太太?王佳芝?没什么区别了,关键是她爱上了他,任务失败,她用自己和同伴保全了心爱的男人,而男人,最后还是把她一直想要的,给她了,够了,足够了!
 
     至于易先生,或者也曾有过热血,正如他书房挂的孙中山的像。不同的是,他是一个经历过了的易先生。
    
     爱情,不过是让他轻抚床单沉思而已,男人,不舍便还不是男人。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当他坐在王佳芝的房间里,慢慢抚着她睡过的床单,那一刻他明白,她是真爱他的!
     
 
August 31

路人甲

    因为知道一个同学的家里出了点事,今天利用半天空档陪她散散心,说实话,除了陪陪她,真的好像什么也做不了~希望一切快快好起来!

    可能是因为好久没有联络过,我们的谈话感觉很冷淡。从德胜路到春熙路,大家都有一句没一句,不着边际的说着不痛不痒的话,我突然意识到,大家其实已经很远了。

    曾经我们是同学,没错,可是现在。。。

    吃晚饭的时候,讲到自己的梦想,她希望开一家高档酒吧或者咖啡厅。听到这,我立刻联想到音乐房子和音乐房子的人,好久没有去过了,而且,经营一家高档的酒吧真的不是想像中那么容易,尤其是对女生。当然,这句话我没有说出口,因为预感会伤害到她。接下来就听着她对高档酒吧的定义,明明几块钱一瓶的酒要卖几十块。。。@_@

     感觉很稚嫩,可是我什么也没说,只奉承了句:好多女生都希望开个酒吧~

     实在不是很会应酬人,特别是曾经是同学的人,感觉很奇怪!

     时间是魔法师!以前的她绝对不会满口现实的跟我讲收入,讲工资,讲辛苦;而以前的我也绝对不可能忍住心里的真实想法来奉承应酬别人!变化好大!

     她已经变成了我的路人甲,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她的路人甲呢?


流水三件事:

     北京的ZDD来成都了,又要带上面具应酬他,想起他色眯眯的眼神,背上就冒冷气~汗~!

     也许是应该放假,跟她分手之后我居然当街就坐了下来,狼狈的完全没有形象,累太狠了,结果不幸被一个朋友开车经过撞见,见义勇为把我拎回家还不忘洗刷我,真是衰到家了~~~还不算完,有人还吃醋,这吃的是哪门子的醋啊?

     明天摇头回学校,一路顺风,呵呵,他坐的火车,不怕吹~~



明志:

     我知道身上的棱角还很硬,得慢慢的一点一点磨,尽管很痛,我会努力!   
August 30

孟婆汤(大结局)

 
      两年后,江湖中出现了一位号称“无情剑”的侠客,他的名字叫无情,他娶了司马家的女儿,司马嫣,江南第一美女。 
  
      奈河没有结冰,这里的冬天没有他走的时候冷。 
      木屋外有棵桃树,他居然在这里生长得很好,但没有结果。 
      那座奈河桥,一直没有人踏足,草长得更高了,不过一岁一枯。 
  我真的住在了这里。 
  
      又过了十五年,这天傍晚来了一个人,在桥上他只能露出个头,他很年轻,长得很像一个人,他带着一把剑,没有剑鞘。 
  
      他来是为了讲一个故事。  
  
      三十多年前,有一个人,他是个孤儿,他的剑很快,以杀人为职业,在杀第一个人之前,他认识了一个女子,并且爱上了她,虽然这个女子出身青楼,以后每次杀人前他都会去找那个女子,因为她让他有信心。他知道她喜欢长春店的胭脂,宝通金行的首饰,福祥铺的绸缎。 
      他杀了三十四个人之后,用所有的钱为那个女人赎了身。同时在长春店买了最好的胭脂水粉,定做了宝通金行的金银首饰,在福祥铺购置了最昂贵的绸缎,因为他答应了她在杀了最后一个人之后回来娶她,可这次他没能全身而退,他的对手是南宫云,南宫云的碎心掌没有敌手,但他还是刺穿了他的喉咙,同时心脉尽断。 
      他没有死。世上有一种叫“天香豆蔻”的药能使人不死,他服了一粒天香豆蔻。睡了十五年,在睡梦中,他知道他的女人为他日夜奔走,他很想醒来看一眼他的女人,抱她,吻她,但他的眼睑太重,他无能为力。 
      有一天他突然醒了,他的眼前有一个陌生的叫失心人的女人,他对自己也陌生,那个女人给了他一个名字——无情! 
      后来,他成了有名的侠客,成家立室,娶妻生子,他并不快乐,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不知道自己的年龄,甚至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 
      七天前,南宫复来找他,这个人所以叫南宫复,是因为他是南宫云的儿子。虽然他一心复仇,但他不会用卑鄙的手段,相反他是一个君子,一生没有做错一件事,没枉杀一个人,也没说过一句谎话。南宫复告诉他,他服过天香豆蔻和孟婆汤,他失去了记忆。因为南宫复一生不说谎,有问必答,而且说世上有一种草叫“回魂草”,可以使人想起从前,但服了它三天之内必七窍流血而死。他问他何处有这种草,他说,他有。 
      南宫复通常是有求必应,虽然他是他的仇人。服了回魂草,他昏迷了两天,醒来时他狂叫一个人的名字,一个女人的名字,她叫小虹。他想着要娶她,可却发现那已经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他毒发时,说他不后悔服了那株草,他口吐鲜血,说一个人死的时候有一些回忆的事情比空白地活在世上愉快得多,没有回忆的人生是可耻而痛苦的。他说他后悔爱上那个女人,因为他的爱害了她一辈子! 
      年轻人讲罢故事,把那柄无鞘的剑搁到我的面前,说,虹姨,我叫——楚还心! 
  
      那柄剑一面刻着无情,一面刻着楚飞,自它被我挂到墙壁上的那天起,我就没有再去数落日,因为那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我终于可以熬制出很香,黑而稀的汤了。 
  
      也许又过了十五年,也许是几个十五年,我记不清了。我只知道那一天河水里呈现出一张如暴晒干裂的核桃一般的脸。傍晚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那女的好象是睡着了,男人有一把佩剑,装饰得很漂亮。 
      你一定要救她! 
      你会后悔。 
      我不会! 
      你知道孟婆汤有什么药性? 
      起死回生! 
      还有另外一点,它能使人忘却过去。 
      什么?!怎么可能?!她不能不记得我,不能忘了我,我不能失去她,一天都不能!!! 
      男人拔剑,入鞘,他的剑很快,就算那个女人有知觉也不会感到痛苦。 
      他再次拔剑,仍旧很快,但这次剑没有入鞘,因为他杀死的是自己。 
      我把他们葬在那棵桃树下,这年的冬天很冷,奈河结了薄冰。 
       
      第二年桃花开得异常鲜艳,而且有了结果。 
  
  
                                                                                                                                          (全文完)  
                           
   
   
   
   
 
 

兰 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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